本报巩义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李韶峰张婷婷)“你们有什么权利拍卖我的房子?”被执行人秦某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躲避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还质问巩义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
事情要从2014年11月说起,被执行人秦某因投资经营急需用钱,便与申请人冯某签订了《借据》和《借款合同》,共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已到,秦某却中断了所有联系方式藏身外地不再露面。无可奈何之下,冯某来到巩义市法院执行局申请对秦某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多方打听,终于了解到被执行人秦某在巩义市当地还有一套
房产。执行人员立即对秦某的房子进行了查封,想迫使他出面协商还款事项。可是秦某仍然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决定对其房产进行拍卖。
秦某原来没拿“执行”当回事,也不相信法院会对其房产进行拍卖,所以一直不予履行法定义务,当其得知房产不仅会被拍卖,而且自己有可能会被刑事制裁,于是于近日从外地赶回巩义市将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局,至此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