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不同于新房,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也经常有网友咨询怎么做才能避免风险,今天小编就把大家经常咨询的几大风险拎出来说一说。
为避税先公证暂不过户
问题:我卖学区房,买家说他目前名下两套房,限购。但是想订购我这套房子,说先公证暂不过户,把房款给我;他卖掉名下一套房之后我们之间再办理过户手续。 请问这样可行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只公证而不过户,公证只能证明双方交易的真实性,却不能够起到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效力,买方并不能够获得房屋的产权。在买卖双方房屋款交割、房屋交付完毕后,房屋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如果遇到
房价暴涨,卖房者反悔将
房产另行售出,就会陷入纠纷。“不过户只办公证”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最好不要为了省税而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
首付垫资解押
问题:我想买二手房,房东要求借给他一部分钱用来解押,请问这样操作我的资金有风险吗?
可能会面临以下两种风险:
1) 卖家不止有一笔贷款。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贷款可能还没还清。陷入两难境地,进,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银行贷款,卖家有可能还将房屋做抵押借了别的钱,如果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利息难以估算。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拿到你的首付去还钱,但只是杯水车薪。
2) 卖家挪用首付款。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可能是“付了货款”等等,你会非常被动,也有卖家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最麻烦的可能是,业主因为没去解抵押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因为查封房无法过户,好则耗时费力,差则钱房两失。
所以,建议可以参考以下方式规避风险:
1、选择正规的房产中介公司,提供规范全面的《二手房购买合同》,并就垫资借款事项的履行设定特定条款及相应违约责任。
2、共同参与银行贷款解押过程,防止和及时发现卖方主观上违约行为。
3、双方共同去银行还贷款,开具结清证明,买方备留好垫资解押款的转账凭证和银行贷款结清证明,以备今后房产过户。
4、如有可能尽可能回避买方垫资解押事项,选择较为安全的操作方式
综上,建议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就垫资借款解押条款事项必须做出明确书面约定,必要时可要求房产中介公司在提供服务时就上述条款的最终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且在设定上述条款前可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服务。
购买无证房
问题:卖家是期房,明年才能交付,可以买吗?还没有拿证的安置房能买吗?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买家将面临很多风险:
1、无法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在此过程中,如遇到房价上涨或者其他因素,可能促使卖家选择主动违约,不再将房屋出售给买家,诱发一房二卖的风险,买家的买房目的落空;
2、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该房屋物权仍属于卖家,因此,若卖家在此期间产生经济纠纷,导致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者处置,则买家与卖家签订的买卖合同将无法继续履行;
3、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
4、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骗取购房资格
说到骗取购房资格,目前一般有两种形式比较常见,一个是假离婚,还有一个是提供虚假材料。
我们先来说说假离婚,西安、长沙、成都都对离婚购房做了限制,南京目前虽没有规定离婚两年才能买房,但是有银行对离婚半年内人群贷款审核严格,也有银行表示离婚影响贷款!另外,公积金中心出台新规,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违规提取未遂的,列为一般失信行为,3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已提取资金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5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南京一直都在严查违规开取购房证明的行为,一旦被查到,不仅要注销,同时还要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一旦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可能无法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法办理信用卡,无法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甚至家庭其他家庭成员的信贷活动也会受影响。不动产登记中心提醒市民千万不要轻易制假,意图蒙混过关。